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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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3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6年1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变向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贷款担保人的议案; 公司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拟将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贷款壹亿元人民币,其中抵押贷款捌仟万元,另贰仟万元由本公司担保。该项目贷款期限三年,用于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公司在办理抵押过程中由于土地手续不完备,所以经与贷款银行协商,同意将上述抵押贷款项目变更为由本公司即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担保。 截至2006年1月1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壹亿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壹亿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