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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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2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0日-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大道143号浦东新舞台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舒榕斌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15人,代表股份500,004,765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91.8282%。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2113人,代表股份9,954,76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8.2824%。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共1807人,代表股份8,985,818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6.5029%;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306人,代表股份968,94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77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00,004,765499,436,644552,89315,22899.8864% 流通股股东9,954,7659,386,644552,89315,22894.2930% 非流通股股东490,050,000490,050,00000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投票意见 1上海宝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179400同意 2韩桂香175230同意 3兴和证券投资基金170683同意 4王家森150000同意 5高桃花149000同意 6孙求生148000同意 7杨莉148000同意 8周静芬137197同意 9王一鸣130000同意 10吕朝阳118999同意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何农律师、陈钧律师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 (二)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