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2:4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12月31日以传真、亲自送
一、《关于增资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注册资本金,由本公司和其他股东按比例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增资后本公司占工程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仍为第一大股东)。公司需增加投资的数额以工程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二、《关于将"火电乙级"和"环境(固废)乙级"设计资质有偿转移给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决定将所持有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火电乙级"和"环境(固废)乙级"资质有偿转移给公司参股的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转移的价格以经评估的价值计算。该项转移不构成对公司资产状况的影响。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随着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范围内,代表公司为子公司与银行签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该项授权的期限为2006年1月7日至2007年1月6日。 截止2005年三季度,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893.18万元。监于公司此前已为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电厂1#机组建设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4.8亿贷款作了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共同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关于对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叶县蓝光环保电厂2#机组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并由蓝光环保发电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代表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含)、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含)借款的专项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有效期为2006年1月7日起至2008年1月6日止。 截止2005年三季度,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893.18万元。监于公司此前已为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电厂1#机组建设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4.8亿贷款作了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共同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1.9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