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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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3:2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5日、1月6日和1月9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会展中心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云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645,337,5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65,750,000股。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42人,代表股份507,164,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890%。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9,5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158%;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7,576,61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6.6375%,占公司总股本的4.2732%;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077,09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6498%,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9%;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23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6,499,51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股份总数的15.9876%,占公司总股本的4.10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及财务顾问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公司股改方案》)。 (一)《公司股改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股数(股)反对股数(股)弃权股数(股)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07,164,111503,459,5873,660,41444,11099.2696% 流通股股东27,576,61123,872,0873,660,41444,11086.5664% 非流通股股东479,587,500479,587,5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公司股改方案》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表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966,940同意 2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信托2005年第9号630,310同意 3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570,273同意 4北京超博仕罗吉电子有限公司550,300同意 5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499,923同意 6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442,418同意 7宁波大港海天机械有限公司333,360同意 8薛骅281,950同意 9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78,620同意 10吴明霞276,100同意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鹤岚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修改、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管理办法》、《网络投票指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