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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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2: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进行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日、23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6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议见证律师。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自2006年1月17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起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股票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基本内容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履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另外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最低价格为10元/股(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 方案具体内容见2005年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中青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2006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以及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青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 联系人:丁重阳、王蕾 邮政编码:100007 3、登记时间: 2006年1月17日-2006年1月18日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日、23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138;投票简称:青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B、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138; 3)输入委托价格1.00元。在"买入价格"项下1.00元代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输入委托股数。委托股数代表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1月2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催告通知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2006年1月17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方案未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股票于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联系人:丁重阳、王蕾 联系电话:(010)58158702、58158705 传真:(010)58158708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表复印有效)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青旅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别决议案:赞成(附注1)反对(附注1)弃权(附注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声明:本单位/人是在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单位/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单位/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单位/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及授权委托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单位/本人的以下投票指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上市公司名称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38 受托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名称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委托指示 征集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日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