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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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2: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5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0日; 4、复牌日:2005年1月1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6年1月12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美都",股票代码"60017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美都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可获得2.5股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股份12,204,000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股票。 3、对价安排执行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应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实际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144,00028.23%5,569,4627,104,20729,039,79322.68% 2北京天鸿集团公司27,168,00021.22%4,186,3423,090,04424,077,95618.81% 3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60,0007.78%1,534,74509,960,0007.78% 4京华房产有限公司4,632,0003.62%713,749713,7493,918,2513.06% 5北京房屋建筑设计院648,0000.51%99,851648,00000% 6北京宝华饭店648,0000.51%99,851648,00000% 合计79,200,00061.87%12,204,00012,204,00066,996,00052.33%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票上市交易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0日 2、对价股票上市交易日:2006年1月12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月12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美都控股"变更为"G美都",股票代码"60017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27,816,000-27,816,000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51,384,000-51,384,0000 非流通股合计79,200,000-79,2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24,077,95624,077,956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42,918,04442,918,044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66,996,00066,996,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8,816,00012,204,00061,02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48,816,00012,204,00061,020,000 股份总额128,016,0000128,016,0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39,7932009年1月12日注1 2北京天鸿集团公司6,400,8002007年1月12日注2 12,801,6002008年1月12日 24,077,9562009年1月12日 3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400,8002007年1月12日注3 9,960,0002008年1月12日 4京华房产有限公司3,918,2512007年1月12日注4 注1:控股股东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其所持股份。 注2:第二大股东北京天鸿集团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美都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原持股比例为7.78%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美都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注4:京华房产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8301613,88301388 传真:0571-88301607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及每股收益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浙江九曜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