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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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0:0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通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76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72%,下称:抚钢集团)为抚顺热电厂贷款提供担保一案,将继续查封抚钢集团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44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6%),查封期限六个月(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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