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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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04:0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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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2006司冻002号),现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续冻事宜公告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抚钢集团为抚顺热电厂贷款提供担保一案,将继续查封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4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6%),查封期限六个月(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 目前,抚钢集团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7,6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72%。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月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