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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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5: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月4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为推进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传化集团承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与其他股东交流和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改方案,承担相应的对价支付。在股权过户后三个月内完成新安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以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