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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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5: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上午8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4%,本次会议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预案》的提案。 同意8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郭淑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