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修改股改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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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4:5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茉织华(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15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沟通的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现将原方案中的对价执行修改为: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除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湖茉织华)外]以送股方式向A股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即股权分置改革
二、非流通股股东有关承诺现修改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平湖茉织华、日本松冈株式会社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且在上述限售期内出售价格不低于4元/股;公司其余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本次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涉及到境外法人股股东的股权处置尚需经外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26日复牌。 投资者在投票前,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