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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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4:4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辽宁成大(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16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大集团)、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5元/股,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成大集团还承诺对大连家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53636股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大连家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或其股份承继者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偿还成大集团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成大集团的同意。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3日至1月11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