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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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3: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青民二初字第8号],
驳回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69777元及诉前保全费15810元,由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由于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本公司已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三、备查文件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青民二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