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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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2: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出售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股份公司)股权的议案》,将所持有的天士力股份公司680.4万股法人股以9.77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集团)。本次股权出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拥有天士力股份公司的股权。
2005年11月15日,公司与天士力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 股权转让后,天士力股份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涉及到应由该转让标的股权(680.4万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由股权受让方天士力集团承担。 经天士力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天士力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天津帝士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其持有的天士力股份公司1404.3万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4.93%)及1857.989万元现金对天士力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后天士力集团的注册资本达到22788万元,其中:天津帝士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60%,公司占21.67%。 200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股权转让事项。 因公司所持天士力股份公司的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所以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司正积极向有关部门报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