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31)“广电网络”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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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3: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并且将审议该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与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的议案:公司拟以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基数进行利 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43913股并派现金0.0 488元(含税),共送红股5913279股、派现金657135.73元。 二、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公司非流通国有法人股股东陕西省广 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6867.5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1%,下称:陕广电)、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295.34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下称:黄河厂)按照每10股流通股送1股的比例向在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共送出5607941股;2、陕 广电、黄河厂将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得红股分别转送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3145 417股;3、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支付对价,股权分 置改革完成后其持有的股份直接获得流通权;同时,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按比例获 得所送红股及所派现金(含税);4、方案实施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实得2.0股。 除须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股份出售规定外,公 司的非流通国有法人股股东还作出了如下承诺: 1、陕广电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其所持有的 原非流通股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黄河厂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其所持有的 原非流通股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募集法人股股东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的议案:本次 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至 12月29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 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西稍门支行申请为期壹年的人民币贰仟万元短期银 行借款。该笔贷款由陕广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30日13:00时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9:30-11:30、13:00-15:00,审 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