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海欣B股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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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2: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及征集投票事宜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境内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上海玩具进出
公司境内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上海玩具进出口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如下: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二、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如下: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总公司、上海华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如下: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现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