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震集团(600711)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0:0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厦门雄震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5年10月18日就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一份,现将判决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判令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厦门光大银行货款本金人民币13994128.25元及相应利息(自2005年7月3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
2、被告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厦门光大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代理费)167930元。 3、本案案件受理费80820元,财产保全费65810元,合计146630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