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锦港B股公布重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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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1: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鉴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25681 .5万股,下称:东方集团)曾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375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哈
尔滨市商业银行贷款已偿还,该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撤销手 续。 另外,东方集团于2005年11月22日,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3875万股作为 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申请1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并 签署了《质押合同》,期限为2005年11月23日至2006年11月22日,自2005年11月 23日生效。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