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瓷(600286)诉讼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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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0: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湖南国光瓷业(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城陵矶支行3000万元借款纠纷原告为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城陵矶支行;被告一为湖南郎力夫制药有限公司;被告二为公司。
2003年7月22日,原告与被告二之间签订了一份最高余额为4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被告一在原告处所借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003年7月24日,被告向原告借款300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04年7月24日,后展期至2005年7月24日。贷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收,但两被告一直没有偿还。 该案定于2005年12月9日开庭审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1320万元借款纠纷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收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于2005年10月8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如下: 1、被告湖南晋康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借款本金1320万元。 2、被告湖南晋康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借款利息1365303.64元(至2005年8月20日止)。 3、被告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各项限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履行完毕。 本案受理费102860元,其他诉讼费30元,财产保全费72560元,合计175450元,由被告湖南晋康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公司负担。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38起,涉诉金额74071.12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