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600425)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2: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协商同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