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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2: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千金药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株洲千金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0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05年9月30日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将不会付诸实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获得对价安排的股东包括:第一类:社会公众股;

  第二类:内部职工股。

  1、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元,非流通股股东全部放弃本次分红,将税后分红现金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15.79元,加上本次现金分红,每10股实际得到现金25.79元(含税);自公司发行新股三年后可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4.65元,加上本次现金分红,每10股实际得到现金14.65元(含税)。

  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获送的现金15.79元,以公司全流通后的理论价格9.30元为基础,换算成股份对价约为每10股获送1.70股。自公司发行新股三年后可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获送的现金4.65元,以公司全流通后的理论价格9.30元为基础,换算成股份对价约为每10股获送0.50股。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另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加送1.2股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获得相当于2.90股的对价,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获得相当于0.50股的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和减持比例的相关规定。

  2、关于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安排的承诺:非流通股股东株洲市财政局、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昌瑞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后,在2007-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公司当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为确保该部分对价安排能有效执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株洲市财政局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作出了有关承诺。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委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2月14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本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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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26日下午2:30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12月2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非交易日除外),审议关于中期利润分配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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