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运(600369)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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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2: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9日以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本金4800万元以及利息,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复利。
二、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债后,有权向被告公司追偿。 三、在被告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时,原告有权以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400万股公司法人股以及被告北海现代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40万股公司法人股折价,或以拍卖、变卖上述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案受理费250010元,财产保全费257532元均由被告公司负担,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