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进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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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本公司12000万股国家股股权给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事宜(见2005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告),已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一月九日内政字[
有关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转让双方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