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国有股转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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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5年9月28日,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和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草签)》。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3.59元的价格,共计14085万元,将其所持本公司39,235,280股国家股全部转让给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96号《关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上述转让事宜。 详见200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