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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本次公司A股
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9日)起停牌。若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05年11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2005年11月16日~2005年11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投票。

  2.会议地点:上海轻工疗养院(上海市程家桥路263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代为召集

  4.会议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网络投票期内行使表决权。

  5.参会方式: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议题:

  审议:《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前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协议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向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A股流通股支付5股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特邀人员。

  二、网络投票的安排及规则:

  1.投票时间:2005年11月16日~2005年11月18日(上午9:30-下午15:00)

  2.投票代码:738818 投票简称:永久投票

  3.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实例:

  如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对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5. 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方法:在册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可持股东帐户、身份证(法人股须加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加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在2005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书面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登记需附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告知联系方式。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辽源西路20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袁志坚、谷露蓉

  2)联系电话:021-65136974;021-65135295

  传真:021-65139966

  地址:上海市辽源西路209号

  邮编:200090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程序:

  1. 征集对象:2005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005年11月9日-2005年11月16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已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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