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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长电深圳市值配售股票转登记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4:50 上海证券交易所

G长电深圳市值配售股票转登记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有关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分别发布的相关业务指引,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的深市投资者应在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持身份证件及沪、深证券帐户卡向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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