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关于召开2005年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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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19日14:00召开2005年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12月19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5年12月15日至19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集团)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徐州金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 2、维维集团、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及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大冢投资)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维维集团、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及大冢投资将在公司2005年、2006年及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并投赞成票,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14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