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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两套方案执行对价安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5: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锦江酒店两套方案执行对价安排

  锦江酒店(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刊登股改说明书,具体方案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应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2754.08万股股票,即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0.7894股股份的对价。支付的对价股份由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参加对价支付的股东为酒店集团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酒店集团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1%。

  该公司方案显示出酒店集团股改的信心和决心。首先,酒店集团在

股权分置改革时收购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公司控股股东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其次,酒店集团在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记者 张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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