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实业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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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08: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烟台新潮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通知,该公司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3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原质押给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于2005年11月2日解除股权质押;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烟台支行245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于2005年11月7日解除质押。 公司第二大股东烟台全洲海洋运输公司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7800000股,占公司
新牟国际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将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4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烟台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