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子、上电B股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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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08: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关于将公司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5342303股,占总股本的37.24%,下称:广电集团)的预案。 二、通过关于将公司分支机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管理分公司转让给广电集团的预案。
三、通过关于将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3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下称:嘉汇达房产)3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预案:公司于同日与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所持嘉汇达房产30%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次转让价格以经审计评估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9月30日)的嘉汇达房产净资产值为1500840764.81元,转让价款为450252229.44元。 四、通过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4日-12月16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电集团为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1.5股,支付股份总数52495803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广电集团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承诺: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预案尚需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