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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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黑国资产[2005]364号),我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