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屯河(600737)股东股权续冻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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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4: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盐田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社会法人股122058720股、59240160股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7日,续冻期限自2005年5月12日至2005年11月11日。 公司于2005年11月9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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