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解押、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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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0: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同乐实业有限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本公司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上述股东单位于2005年8月11日起质押给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本公司境内定向法人股共计3,542.00万股,现已由质权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冻,并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时,上述三家股东单位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境内定向法人股(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2,125.20万股、成都同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00.80万股、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616.00万股)共计3,542.00万股解押后,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的3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并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股份从2005年11月7日起冻结,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 特此公告。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