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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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0: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5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1月11日。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4、复牌日:2005年11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5年11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龙元”,股票代码“60049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12号文《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2005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11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5,750,000股股票。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年11月11日15: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上表计算中未考虑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朱瑞亮先生持有的11250股流通股,且未考虑追加支付事宜。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11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1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1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龙元”,股票代码“60049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十股支付2.5股,共计支付对价股份15,750,000股”。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释:1、上表计算中未考虑追加支付事宜; 2、G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票复牌日; 3、该表中赖振元、赖朝辉、周文龙、陆炯为公司董事;瞿颖、吴贤文为公司监事;钱水江、朱瑞亮为公司高管;上述人员,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 公司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 联系电话:021-65615689、65179810-507 传真:021-65615689 邮政编码:200434 联系人:朱占军 张 丽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书;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 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