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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长电深圳市值配售股票转登记的再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9:14 上海证券交易所

G长电深圳市值配售股票转登记的再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江电力、白云机场由深圳市场转登记至上海市场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的深市投资者应在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持身份证件及沪、深证券帐户卡向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分别于2005年11月4日和1
1月3日发布了《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至沪市余股挂帐及补登记业务指引》和《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至上海市场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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