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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妥善安排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5: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召开了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实施定向回购的决议。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22日、8月5先后三次公告通告了公司债权人上述事宜,告知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的担保;公司各大额债权人则先后向公司出具了有关债权书面处理函,均认可了公司所作的安排。至此,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妥善安排了公司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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