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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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5: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液压集团)于2005年9月30日在天津市签订《产品购买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协议及其附件载明的清单及价格条件之产品以总价款2400万元出售给液压集团。液压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关联关系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臣,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壹亿玖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摩托车及发动机、机床设备、铸件的制造等业务。 液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标的物 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公司帐面值为2000万元的液压产品按总价款2400万元出售给液压集团,毛利水平为20%,与过往年度公司液压产品销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持平。 四、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美国派克汉尼汾公司共同设立液压业务的合资公司后,公司的液压业务已进入合资公司,本公司不再直接从事液压产品的生产经营。本次将液压产品销售给液压集团,加快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回笼,使公司将资金专注于电器产品的生产经营。 协议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截至目前,液压集团已向公司支付价款现金2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戴金平女士、张玉利先生基于本人独立判断,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将帐面值2000万元的产品以总价款2400万元出售给液压集团,液压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产品购买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