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阮水龙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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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阮水龙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作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当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低于3.66元
鉴于自2005年7月28日起至2005年9月28日的期间内,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未低于3.66元,因此截止2005年9月28日增持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