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同时,国海证券安排吴环宇先生、胡文晟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接到国海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因原保荐代表人胡文晟先生出现工作变动,国海证券决定由范文明先生接替胡文晟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环宇先生、范文明先生。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