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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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十一次董事会通知于2005年8月15日以书面文件或传真文件送达,有关关联交易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先书面认可。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在上药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王巍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委
一、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转让宁波路房地产的议案; 为盘活闲置资产,我司决定以958万元向上海神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宁波路100号和120弄2号房地产(下称:宁波路房产)的使用权。 宁波路房产为我司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58平方米,产权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现按公司办公用房处置计划,经该房产权利人同意,我司决定转让该处房产使用权,转让补偿费为人民币958万元。 上海神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等。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司净资产50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6.5万元,净利润9947元。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调整办公场所布局,加强业务与职能部门的集中统一管理。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转让愚园路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转让陕西北路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