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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独立董事范从来先生因公不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夏江先生出席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阳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808.37万元。其中,公司通过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第二热电厂这一通道按国家统一上网价格销售电力,实现销售收入12,841.57万元,公司通过此通道销售电力不存在加价或者收费的情况,不发生额外的损益。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南京华新光电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5.22%,报告期收到华新光电分红款752.43万元。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热力价格上调的机遇,巩固和发展热力市场,热力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上升至11.14%,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16个百分点;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比重与去年相比减少了11.93个百分点。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企稳,热力价格同比平均上涨36.66元/吨,造成热力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1.26个百分点。

  本期子公司新港医药开始生产经营,因其产品毛利率较低,导致本期药品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15.39个百分点。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做大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已转让。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元人民币,余额 0元人民币 。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陆阳俊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200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相比,增加了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和南京新港药业有限公司,该两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新港医药”)的子公司。

  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系新港医药本报告期初新收购子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期初数无影响;南京新港药业有限公司系新港医药的子公司,该公司参与合并时,已按规定相应调整了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期初数。

  董事长:徐益民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7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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