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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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方培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永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荣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8万元。 注:电子标签销售为新增的本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阿法迪智能标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合并电子标签产品销售收入。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说明: 1、主营业务利润变化原因,主要由于上半年市场持续弱势,客户积累的存货较多,对本期产品的销售压低价格,使产品的盈利性下降,以致主营业务利润减少; 2、其他业务利润变化原因,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发生为龙元建设集团提供工程建设ERP管理项目服务收入。 3、投资收益变化原因,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发生转让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16.98%股权所获得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中因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而产生负值。 4、期间费用变化原因,主要是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上升。 5、补贴收入变化原因,主要是原集成电路行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从2005年4月1日起取消。 6、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化原因,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发生与Intertec公司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相关费用等支出。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289.88万元,余额289.88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 (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诉讼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将人民币5000万元存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漕东支路营业部,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止,该股票保证金帐户仍有余额人民币4,890万未能收回。本公司于2005年1月7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约》的相关条款,要求被告偿付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肆仟捌佰玖拾万元整并支付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款利息,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即立案受理。 2005年6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如下:((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44号) 1)健桥证券漕东支路营业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4890万元、法定孳息以及该款自2004年12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健桥证券漕东支路营业部不能履行上项还款义务的,则由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5701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50520元,均由健桥证券漕东支路营业部负担。 2005年7月11日,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诉讼 2004年度,AnalogDevicesInc公司分别在印度德里以及上海两地诉本公司侵犯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版。公司已委托上海森泰律师事务所以及印度FoxMandal律师行代为辩护,以及反诉原告。 目前,两地法院均尚未开庭审理,经咨询本案代理律师意见认为:该案件对本公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发税务总局的通知:2005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境内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内销增值税超过一定税负部分即征即退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公司不再享受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05年3月23日,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国家设立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公司作为国内集成电路骨干企业,将积极开展产品及工艺研发并申报该专项资金,从而取得国家政策支持,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开发成本。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方培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永吉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国荣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方培琦 2005年8月2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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