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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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06: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因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了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6,667,219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5年8月11日至2006年2月11日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