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铅笔2003年度美国铅笔反倾销案终裁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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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本公司接到受聘律师通知,美国商务部已经正式对2003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裁定本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0.61%(上一年度执行税率为15.2%,2004年本公司对美铅笔出口创汇628万美元)。这是自1992年应对美国同行铅笔反倾销诉讼以来的14年间本公司实际执行的最低税率。这一裁定税率在全国所有应诉企业中是最低的,也远远低于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其他未应诉铅笔出口企业所裁定的114.9%的普遍性税率。并且,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福斯特笔业有限公司,上海长城笔业有限公司和中国第一铅笔(资讯 行情 论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