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7月23日上午十点半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蒋良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公司监事3名,实到公司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董事会通过的《200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