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600973)关于重大事项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5年7月25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784号文《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二、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12000万股,其中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宏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科华传输技术公司分别持有国有股5391.75万股、177.75万股、177.75万股、59.25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44.93%、1.48%、1.48%、0.49%,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