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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600596)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新安股份(600596)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加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凤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有机硅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提高了8.1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有机硅产品价格比上年有所上升,另外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能的扩大,使得单位成本下降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该事项已完成,此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主导产品规模的迅速扩大,同时对国内草甘膦生产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统一、整合,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2005年4月,公司在泰兴开发区,利用开发区氯碱资源建设三氯化磷和三氯氧磷项目,与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350万元和150万元,组建泰兴新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分别占注册资本1500万元的90%和10%。。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德新安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20万元),以公积金按每1元出资转增2元,注册资本增至36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再增资140万元,使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本公司按83.33%比例出资116.66万元。该公司增资到500万元后,本公司仍占其注册资本的83.33%。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德新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原有股本188万股为基数每1股转增2股,转增后该公司股本总额为564万股,转增后本公司仍占该公司股权比例的85.11%。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 2005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林加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凤英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2005年3月本公司出资1650万元从镇江华耀资产经营公司受让了镇江江南化工厂产权,该企业于2005年4月1日在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并取得注册号为3211001100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拥有实质控制权,本期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 伟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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