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600052)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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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中的7,158.4821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杭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5年1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2005年7月18日,上述质押担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