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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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5年6月21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申请执行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武汉绿洲企业(集团
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三大法人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为25587025股,占总股本8.9%,本次被冻结股数占其持股的83.11%。 截止到目前,本公司所获知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冻结情况为: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西安飞天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60130880股。冻结期限为2004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0日。(相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10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