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科技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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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8:52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7月20日)起停牌,如果公
本公司曾于2005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分别于2005年7月8日、7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两次催告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关于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7月29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2005年7月29日 每天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凯诺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曹政宜先生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催告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本次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7月20日)起停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复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6 3、登记时间:2005年7月22日9:00—17:00 十二、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如果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立即予以实施,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3、联系电话: 0510-6121388-3180 传真:0510-6126877 4、联系人:赵志强 张鸿飞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凯诺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为: ,股东帐户卡号为: ,持有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为本公司股东。现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 ,为本人之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05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议案投票,如无作指示,则由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